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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4页)
接着,女人烦躁不耐的声音响起:“我说那位大爷,您腰不好是吧?能走快点儿吗?” “……” 周之学回头,一辆火红的敞篷法拉利闯入眼帘,后视镜上挂着一颗镶满钻石闪闪发光的手提包,然后,是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 一张脸被遮去了大半。 周之学自觉往旁边挪了点,但是这辆车却不见有开走的意思。 林伶摘下墨镜,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 还非常露.骨地咽了咽口水。 “……” 彼时,林伶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打算回家继承家产,当条咸鱼混吃等死。 大概她毕生追求也仅限于此了。 林伶望着周之学好一会儿,第一反应,好帅。 尤其是一双眼睛。 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对她胃口的男人。 林伶敲敲方向盘,娇声问:“帅哥,你去哪,我捎你一程?” 周之学本就来得早,正想着怎么慢一点,哪里用得着她捎一程。 所以他回绝道:“谢谢,不用了。” 林伶也不恼,纯粹是闲得没事干,她亦步亦趋跟着他,车速降到二十码,周之学也是心态好,无所谓她跟在后面。 就这么一人一车走了一路,林伶眼睁睁望着他进了自己家门,惊讶了一瞬后陡然明白,肯定是老爹喊人来的。 他总喜欢跟青年才俊们畅谈人生理想,风花雪月。 林伶莫名生出一股志在必得的念头,勾勾嘴角,哼着歌把车开进车库。 —— 周之学没有猜错,用餐的过程中,林志达果然提到要挖他去他们投行上班的事。 这是个机遇,也是个挑战,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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