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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2 (第3/4页)
都养不好他的小殿下。 只有他叶慕辰能。 ——他的殿下如此金贵,便是用璀璨宝珠供养着,哦不,哪怕殿下要的是他的一颗心呢……他也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因此叶慕辰又喜滋滋地说道:“凤儿,你不知我念了你多少年……” 南广和反手去摸这人的手腕,察觉指尖下这人温热的脉搏跳动声,眼眸低垂。“我知道的。你说的,我都知道的。” ……甚至远比你自个儿知晓的,更多,更沉重。 两人在外时约好,彼此并不以真实身份示人,因此叶慕辰自称叶某,唤广和为凤儿。南广和嫌弃这个小名儿忒俗气,几经抗争无果,最后也随了他。但是于煌煌的日头底下,在这座人声鼎沸的酒楼中,耳中听得这个小名,居然无端有了红尘味。 仿若还是三百余年前,他老人家幻化为一名白衣仙人,与那名叫南冥的儿郎厮混于凡尘。那时两人都算的上叛逃——南冥逃离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南家,他逃离了三十三天暗无天日的海中炼狱。 然而那时他们却都兴致勃勃,觉着就算往事不可追,但只要还在一起便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再后来,因着在下界存活需要银钱、需要房舍、需要下属,于是广和又带着南冥东征西战,打下了南赡部洲最大的一块版图。 南冥那人的个性说好听了是随遇而安,说难听些便是惫懒。但因广和推着他,他便也勤奋地去搏杀功名。从最初只能赤手空拳对战三两个凡人,到后来渐渐掌中一口长刀使的出神入化,在战场上再无敌手。 彼时南冥每次自外征杀回来,一挑开帘子,总是兴冲冲地与他道,凤儿,朕此次又胜了! 然后抱住他哈哈大笑。 一身的铁甲兵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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