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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4/4页)
会抠鼻、会撸管、会爆粗口、会穿秋裤,那些在高富帅看来极为掉份儿的事他们都能做的很顺手。 说句老实话,像舒景这样的公子哥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彼此格格不入,却又能互相容纳对方,这应该就是对相见恨晚最好的诠释吧。舒景喜欢他的性格,欣赏他为人处事的方式,而他则臣服在对方那时而高冷时而傲娇的女王范儿下。 大概是在舒景身上看到了一丝刘毅的影子,刘顺天生对这种明明关心着别人却总摆出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的人没有半点抵抗力。 在刘顺看来,这样的人别扭得让人心疼,看似外表冷若冰霜,实则内心狂热似火。他们伪装自己,其实是缺乏安全感,害怕受伤害。可是一旦对人好起来,便是掏心掏肺的好,刘顺不想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一丁点受伤的神色。 恰如此刻,运动了两个小时,身上的衣物早已被汗水湿透,刘顺本想回寝室冲个热水澡换身干净衣服,可舒景一心想帮他补救晒伤的皮肤,他不忍心拒绝对方的好意,只好忍受着黏糊糊的感觉,任由舒景拉着他往前走。不过嘴上贱搓搓地调侃起来,“喂,护肤什么的好像娘们儿兮兮的,完全不适合威武帅气的我。” “你哪里帅了?”如果说嘴贱是刘顺惯用的必杀技的话,那么舒景只需把贱字换为毒字就可以对付他了,“你最多是个黑脸的一休哥,原来白白的时候,看起来还挺可爱的,现在脸上多了两块高原红,把一休哥的灵性给盖住了,彻底成了一个傻黑挫。” 傻黑挫…… 刘顺很受伤,难怪这家伙身边没几个朋友,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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