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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杨咩咩的多彩人生 (第2/13页)
三更死,难道我还能活到五更吗? 并不是我过于悲观,而是因为我已经看透了现实。 如果不是法律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得人为剥夺未成年人的生命权,否则所有相关人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我恐怕已经死了吧? 我真应该庆幸自己今年还只有十六岁,如果是十八岁的话,很可能早就被放弃了。哪还能躺在这里浪费医院的资源,浪费别人的精力,半死不活地苟延残喘呢? 可我才十六岁,正是最美好的青春年华,怎么会真的甘心就这么死了呢?更何况,还是死得不明不白。 如果可以的话,我当然想活过来! “你这具身体大脑神经损坏太严重了,即使醒过来也会是个全身瘫痪,而且视、听、说的能力几乎会完全丧失,没有什么意义的。” 他的回答客观公正,与那些医生说的并没有多大差别。 “如果是这样的话,跟没醒有区别吗?那还是不如死了好。” 尽管我想活,但毫无意义的人生我不需要。 “少年,就这么死了多可惜,你能活下来本身就是奇迹。可我没想到你在脑神经损坏接近百分之七十的情况下竟然还能保留如此强大,完整,清晰的自觉意识,这简直是让人匪夷所思的‘神迹’了。难道你就不想当一回英雄,为这个社会,为你的‘同胞’们做出点贡献吗?” 他说着褒扬的话,可声音给人的感觉还是那样,平静得不像个真人,以至于我只能从他的用词当中判断他想表达的感情色彩。 “神迹?英雄?同胞?贡献?” 梳理出这几个关键词,我一下子就懵了,难道我还能变成超级英雄拯救世界吗? “从我们最新的研究成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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