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百八十七章 鞭尸泄愤 (第3/6页)
对付常人,只能用以救人济世。 若用于杀人,除非其人身犯大罪,王法未加,而后尚有为害地方之处。 既不可以理喻,只好暂破杀戒,为民除害,所杀亦以少为贵。 多残物命,已伤天和,何况你不管老弱妇孺一并杀之。 还鞭尸泄愤,这是何等残暴之事? 常人如此,已该杀有余辜。若以修道之人,利用道法如此残暴,正该加倍治罪。 因为照你这等行事,大凡稍通法术之人,简直可以杀尽天下人民。 我辈修道之人,真成了天下人民的刽子手,此风一长,只怕道教要消灭了。” 费长房此时已经被仇恨蒙蔽了双眼。 见他反过来指责自己报仇,忍不住怒喝道:“他们杀了贞娘,我来报仇又有什么错? 难道我的贞娘,我的孩子,就该被他们杀死吗?”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杨戬冷哼一声道:“你因眼见自己的妻子受人侮辱,自杀身亡,愤而出此,其情也似可原。 再如你说,此辈决没好人,杀了他们,也可为地方除害,听来也似有理。 殊不知人民犯法,本归官中治理。 我辈方外之人,横身加入,已属越职违法。 像你这等意思,简直是凡修道之人,都有干涉时政的权柄。 试问天地生人,为什么不把政治之权,付与道教中人,不更直截了当,省却许多冤枉。 为什么还要设官立职,并设天子以主其事呢? 即吾辈不得已而与闻人事,总以多做好事为宜。那些杀人放火的野蛮勾当,决不是我们应为的事。 你既然杀了许多人,还鞭尸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