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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做游戏的日子 第124节 (第6/7页)
物,所以应该和小说、音乐、绘画、电影一样,是《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可问题是,法律总是滞后于社会现实的,现在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还没有把游戏列入保护范畴……” 洛林眉毛一挑。他一直以来居然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游戏产业蓬勃发展的蓝星,游戏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在这个连计算机都尚未出现、更不存在软件的世界中,要援引哪条法律来保护游戏呢?何况是用魔法术式构成的魔力游戏? 威尔希行长想了想,问道:“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但我似乎记得,电影里的剧本、音乐等可以拥有独立的著作权。那么游戏里的剧本、音乐,是否也能视作独立作品呢?” 法律顾问一脸为难:“目前法律还没有对此做出规定。” “海岸王国的法律是重视判例的法系,还是重视法典的法系?”洛林问。 法律顾问说:“是判例法系,您是外国人,大概有所不知。” 洛林咋舌。这就有点难办了。他在蓝星的老家是大陆法系国家。这种法系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立法,编写尽可能完善的成文法典。诉讼以法条为准,不太重视过去的判例。 而海岸王国的判例法系则不同。这种法系只在有必要的时候制定成文法,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那么就由陪审团依据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来判定孰是孰非。 因此律师们为了在法庭上获胜,往往会埋首于案件卷宗的高山之中,苦心竭力寻找过往的判例。只要找到哪怕一例,就能在法庭上逆风翻盘。 这种法系有其优点,比如可以防止不法分子玩文字游戏、钻法律条文的空子。但对于洛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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