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当年为秦国定下了军功授爵的底子,然而当时秦国还没有秦王,封顶也就是公爵,因此其设定的爵位制度放到秦公称王后的现在便有些不太贴合,毕竟公能够赐封的和王可以赐封的并非一个等级。
秦国的爵位制度这些年来零零碎碎改了不少,只是毕竟不是规整性得进行改动,因此其中多少有一些偏多或者偏少。
但福利这种东西,加起来容易,减起来却很难。吕不韦早就已经看到了这其中的问题,但着手处理却并不容易,毕竟会触及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这些人已经享受了数代,关系网也已经铺开,他这个刚刚上位一年的秦王想动也不那么容易。
但如果从内部破坏呢?
当时的吕安是如此对吕不韦解释的,“那些功勋之家本身体量巨大即便降等袭爵,层层递减速度也慢不到哪里去,但如果分封就不一样了。”
富有天下的周天子都能因为一个分封将自己弄穷,更别提秦国的这么点爵位了,但当时吕不韦却直接了当得驳回了他的想法,因为此法为以恶治国,如此一举,家宅之内便永无宁日。
本身嫡庶之间并不处于一个平等地位,所有的财产都归于嫡子,庶子在父亲死后只能分到很小一部分财产,因此庶子要么讨好嫡子,要么就自己出去挣一份家业。而因为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