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吴霸春秋_第116章 不世出之明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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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章 不世出之明君 (第3/4页)

三子,国府颁布的十条政令,几乎每一条,都与我等息息相关。”

    那年轻士子侃侃而谈,说道:“其一,四民分业,士农工商!二三子世代农耕,聚居在一起,当是‘农’之范畴,无需作出多余的改变。”

    “其二,鼓励内外商业,降低关税,与二三子干系不大,不必赘言!”

    “其三、其四,则是关于商税、田租税、口赋和户口税的改革,后三者与尔等息息相关。”

    “田租税,十五税一;口赋(人头税)与户口税,皆是三十税一的标准!若遇到灾荒,田租税甚至能一律免除!”

    闻言,在场的一众农夫都颇为不解。请下载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先生,这十五税一与三十税一是为甚?作何解释?”

    “不难理解。”

    年轻士子微微一笑,说道:“我等就拿鱼打比方。譬如说,我有十五条鱼,缴纳田租税的时候,就应该缴纳等同于一条鱼的价值,三十税一亦然!”

    “我做过比较,这在过去的吴国,甚至是齐、鲁、卫、晋等中原列国,口赋与户口税,都在十税一左右,甚至还夹杂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苛捐杂税。”

    “而现在,大王已经明令,国府在和平时期所征收的赋税,只有商税、口赋、户口税与田租税四种,余者皆无!”

    “若有人胆敢草拟其它杂税,二三子皆可层层上告,甚至是告到大王跟前都无不可!”

    一听这话,一众农夫不由得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起来。

    十五税一与三十税一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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