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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分封改制 (第3/4页)
管军事。县下辖若干乡、都、亭、里,各置一长!” “同时,更易原有之分封制,原来享有封地采邑之公卿大夫,保留对其地之征税权,即食邑,而不得再治理其地,或豢养私兵。” 此言一出,顿时满座皆惊! “大王,万万不可!” 太宰季札不得不硬着头皮劝阻道:“大王欲推行县制,可。然更易旧有之分封制,剥夺各地卿大夫之权,断断不可为之!” “大王若执意如此,唯恐国中生乱,公卿大夫人心惶惶矣!” 吴国更易分封制,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 其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将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 被封诸侯的义务则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周王室贡献财物,若有需要派兵随从周天子作战! 而周王室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 分封的作用无非是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对外拓展疆域。 分封制在一开始,的确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至少各大诸侯国都能做到守土开疆,拱卫周天子。 只是,随着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诸侯国为争夺土地、人口及对其他诸侯国的支配权,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天下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 葵丘会盟,“尊王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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