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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雌兔眼迷离 (第3/4页)
婚事! “孙卿,范少伯与令嫒,可是彼此相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敢擅专?” 孙凭这分明是封建思想的糟粕! 只是,这并不难理解。 春秋战国时代,民风较为开放,也提倡自由恋爱,但是不论男子还是女子,到了适婚年龄,若不嫁娶,父母是有资格替子女物色对象,令其成亲的! 更何况,吴国现在还推行鼓励生育? 到了适婚年龄依旧保持单身的,其父母有罪,还有一定的惩罚! 孙凭倒不担心交上一些罚金,他逼着孙俪尽快成亲,实在是迫不得已的。 “范蠡跟孙俪,倒是门当户对,男未娶,女未嫁,年纪也合适。” “然,寡人以为,孙卿还是要尊重一下范蠡、孙俪的意见,若不能互生情愫,日后如何长相厮守,不离不弃?” 闻言,孙凭张了张嘴,想反驳一下庆忌,奈何话到嘴边,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男女之间互生情愫? 在孙凭看来,一见钟情那属于见se起意,日久生情才是王道。 他自己的妻子,当年还是由父亲做主,娶的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素未谋面的那种! 如何不能长相厮守? 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一般而言,只要夫妻之间任何一人未死,另一方是不会改嫁或者续弦的。 敢于休妻的丈夫,或敢于红杏出墙的妻子,若无正当理由,那是要被千夫所指,甚至于要被官府判处罪行的。 一般人可担待不起! 所以,对于庆忌的男女互生情愫之说,孙凭打从心里不认同,但又不好回怼或直言。 “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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