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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第1/7页)
死者周围因不久前下过雨的缘故,地面上有许多脚印,还有打斗的痕迹,可以看出死者在死前必反抗过。 且死者心口处有明显伤口,仵作检查,伤口是被匕首之类的利器刺穿心脏,因此仵作断定,死者是先被刺穿心脏而死,死后被割掉了头颅。 在死者的后方,能看到两双脚印并排而行,脚印未有重合,可从死者这里开始,再往前去,便只有一双脚印。 蔡翁义借此断定,凶手与死者是同行之人,中途因某种缘由动手杀人,杀人之后砍下了死者头颅,脱下了死者外衣,慌忙逃窜。 因此只留下了一双离开的脚印。 但死者身份不明,无法进行下一步调查。 所以为了找到死者身份,蔡翁义脱掉了死者的衣服,发现了死者右腿小腿处,有一块烫伤的伤口,伤口呈五角状,借此特征,他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告示,寻找死者身份。 最终,有人根据烫伤特征,认出死者是同村的甘青! 蔡翁义忙找到甘青家里,得知甘青家里只有一个年迈的母亲,而从母亲那里知晓,甘青和其结义兄弟韩成林在不久前,一同去往商州投奔韩成林做生意的叔父。 正因此,哪怕甘青一直没有消息,其老母亲也没觉得有什么,自然没有去官府报人员失踪的案子。 蔡翁义接老母亲去辨认尸首,最终彻底确定死者就是甘青! 因为死者与结义兄弟韩成林同行,所以他当即命人前往商州将韩成林带回,进行审问。 最终,韩成林认罪,承认甘青就是他杀的,蔡翁义因此判其死刑,将案子卷宗呈递绥州刺史,借由绥州刺史递交大理寺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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