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379 你肯替我背包袱,我感激你还来不及 (第7/9页)
那就把电影厂转变成承包经营模式,像出版社一样,承包给我个人经营,或者像华夏音像公司一样,走公私合营的股份制模式,依旧是我来负责。 有我个人负责,我个人打包票,您总该相信了吧?” 李厂长看了看曹志强,忽然笑了:“小曹,你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怎么想的?还是说,你觉得电影厂真的有搞头?真能赚大钱?” 曹志强也跟着笑:“厂长,电影厂赚钱不赚钱,您应该比我更明白。” “对啊。”李厂长点点头,“就是因为我太明白了,我太知道如今的电影厂根本就都不赚钱,都是靠财政撑着的,所以才不想你吃亏。” 的确,在统购统销的时代,所有国内的电影厂,根本就不需要考虑商业效益。 只需要剧本通过,立项通过,然后就是上面拨经费开拍,拍完了再统一用买断的方式,直接卖给中影公司发行放映。 这个电影买断的价格不一,价格高低完全看中影公司领导的喜好。 也就是说,整个拍电影的过程中,制片厂根本不用考虑成本核算的问题,也不用考虑票房效益的问题,所以结果就是,几乎八成以上的电影厂,都是亏本经营。 要不然,也不会不断的改革电影制度,在八十年代就把电影制片厂由事业单位变成企业,搞独立核算那一套了。 本质上说,八十年代初,确切的说是八四年开始的电影厂的企业化改革,跟红光机械厂现在面临的改革情形一样,都是政府部门减少支出甩包袱的一种行为。 因为在八四年之前,除了八一制片厂等极个别的制片厂,几乎所有的电影厂都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一般都是文化部直属或者地方文化局直辖。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