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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4章 以史为鉴 (第4/7页)
知识已不够用了,他不得不潜下心来研究那些自己从前最厌恶的经史。这两年他床头的游记和地志已经换成了历代史书,以从中吸取经验,而他有了这么多年名师教导的底子,加上超乎常人的领悟能力,潜下心来还是有所得的。 如此应节严的问题是难不住他的,这六条中,除第一条是针对地方豪强并限制贫富两极分化的,其余五条都是针对郡守二千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允许地方官员行政过程中背公营私,不允许对民众滥用刑罚,制造冤案,不允许买卖官职,贪污纳贿,其中有一条还包括郡守二千石的子弟,换一句话说干部子弟如借父母之势为非作歹,也在监察范围之内,比之文帝时权力已经有所扩大了。 “陛下对汉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官员似另有所想,且以为无益于国家治理。”应节严话似平淡,可谁都听得出来,他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不错!”赵昺回答的很干脆,并不否认自己的看法道,“文帝与武帝设刺史一职监察地方本是临时之策,当时国家内部社会动荡不定,地方豪强欺压百姓,郡守暴虐,权贵们更是横行不法;外有匈奴压境,加上自然灾害频发,社会上群体事件连续不断,面对这样的情况,那就不得不派遣刺史来巡行下属的郡县。” “初时刺史并无固定的治所,也无自己的属官。但随着发展,刺史不仅有了固定的治所,而且也有了自己的属官,且也干涉起郡守在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成帝时任御史中丞薛宣在奏疏中讲到当时社会不稳定的原因时言:殆吏多苛政,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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