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大明国师 第651节 (第4/9页)
“如果设立九边军镇,那么原有的都司要怎么办?” 这显然是一个问题,宁夏和甘肃、辽东这种基本都是军户且只有一个军镇的都司倒也无所谓,都司和军镇一套班子挂两个牌子就是了,但譬如陕西镇和山西镇,都是有正经的都司的,而且一旦九边军镇确立,那么陕西都司要下辖榆林镇、陕西镇,山西都司要下辖山西镇、大同镇,基本上都司就没什么好管的了,相当于直接被废掉。 丘福干脆道:“各地行都司始终是军镇的上一级,山西镇总兵官由山西都司长官出任,管辖除大同镇以外的原有一切事务,陕西镇同理,其余军镇不涉及。” 都司也就是都指挥使司,在明初的组织架构里是负责管理所辖区内卫所,以及与军事有关的各项事务,是地方平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各行都司分别隶属于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并在理论上听命于兵部。 好吧,说是理论上听命,其实兵部就是一个橡皮图章,只是重要命令需要兵部跟着用印而已。 而在具体划分和隶属关系上,都司有三种类型,分别是军政合一的都司、正常都司、行都司。 军政合一的都司有三个,辽东都司治所辽中卫、大宁都司治所大宁卫、万全都司治所宣府卫,这里面辽东都司和大宁都司不变,万全都司直接变成了宣府镇。 而行都司则是在陕西、山西、湖广、福建、四川五个布政使司的治所,增设行都指挥使司,加强控制。 除了这两种,剩下的就都是正常都司了。 明朝共置有二十一个都司和行都司,划归五个都督府管辖。 左军都督府管辖浙江都司、辽东都司、山东都司;右军都督府管辖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行都司、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